农用微生物菌剂的标准是什么?农用微生物菌剂采用的是国家标准(GB 20287-2006),详细内容如下: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微生物菌剂(即微生物接种剂)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识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微生物菌剂类产品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(略)
3 术语和定义(略)
4 产品分类
产品按剂型可分为液体、粉剂、颗粒型;按内含的微生物种类或功能特性可分为根瘤菌菌剂、固氮菌菌剂、解磷类微生物菌剂、硅酸盐微生物菌剂、光合细菌菌剂、有机物料腐熟剂、促生菌剂、菌根菌剂、生物修复菌剂等。
5 要求
5.1 菌种
生产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、有效。生产者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,包括属及种的学名、形态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。生产者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。采用生物工程菌,应具有允许大面积释放的生物安全性有关批文。
5.2 产品外观(略)
5.3 产品技术指标

5.3.1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见表1,其中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按表2执行。
表1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
项 目  | 剂 型  | |||
液 体  | 粉 剂  | 颗 粒  | ||
有效活菌数(cfu)a ,亿/g(mL)  | ≥  | 2.0  | 2.0  | 1.0  | 
霉菌杂菌数,个/g(mL)  | ≤  | 3.0×106  | 3.0×106  | 3.0×106  | 
杂菌率, %  | ≤  | 10.0  | 20.0  | 30.0  | 
水分,%  | ≤  | -  | 35.0  | 20.0  | 
细度,%  | ≥  | -  | 80  | 80  | 
pH值  | 5.0~8.0  | 5.5~8.5  | 5.5~8.5  | |
保质期b,月  | ≥  | 3  | 6  | |
a 复合菌剂,每一种有效菌的数量不得少于0.01亿/g(mL);以单一的胶质芽胞杆菌(Bacillus mucilaginosus)制成的粉剂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少于1.2亿/g。 b 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双方认为有必要时检测。  | ||||
表2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
项目  | 剂 型  | |||
液 体  | 粉 剂  | 颗 粒  | ||
有效活菌数(cfu), 亿/g(mL)  | ≥  | 1.0  | 0.50  | 0.50  | 
纤维素酶活a,U/g(mL)  | ≥  | 30.0  | 30.0  | 30.0  | 
蛋白酶活b,U/g(mL)  | ≥  | 15.0  | 15.0  | 15.0  | 
水 分,%  | ≤  | -  | 35.0  | 20.0  | 
细 度,%  | ≥  | -  | 70  | 70  | 
pH值  | 5.0~8.5  | 5.5~8.5  | 5.5~8.5  | |
保质期c,月  | ≥  | 3  | 6  | |
a 以农作物秸秆类为腐熟对象测定纤维素酶活。 b 以畜禽粪便类为腐熟对象测定蛋白酶活。 c 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双方认为有必要时检测。  | ||||
5.3.2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中无害化指标见表3。
表3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无害化技术指标
参数  | 标准极限  | |
粪大肠菌群数,个/g(mL)  | ≤  | 100  | 
蛔虫卵死亡率,%  | ≥  | 95  | 
砷及其化合物(以As计),mg/kg  | ≤  | 75  | 
镉及其化合物(以Cd计),mg/kg  | ≤  | 10  | 
铅及其化合物(以Pb计),mg/kg  | ≤  | 100  | 
铬及其化合物(以Cr计),mg/kg  | ≤  | 150  | 
汞及其化合物(以Hg计),mg/kg  | ≤  | 5  | 
6 试验方法
6.1 仪器设备(略)
6.2 试剂(略)
6.3 产品参数的检测
6.3.1 外观(感官)的测定
取少量样品放到白色搪瓷盘(或白色塑料调色板)中,仔细观察样品的颜色、形状、质地。
6.3.2 有效活菌数的测定
采用平板计数法,根据所测微生物的种类选用适宜的培养基。
若采用最大可能数(Most Probable Number,MPN)5管法,遵照附录C的规定。
6.3.2.1 系列稀释
称取样品10 g(精确到0.01 g),加入带玻璃珠的100 mL的无菌水中(液体菌剂取l0.0 mL加入90 mL的无菌水中),静置20 min,在旋转式摇床上200 r/min充分振荡30 min,即成母液菌悬液(基础液)。
用无菌移液管分别吸取5.0mL上述母液菌悬液加入45 mL无菌水中,按1:10进行系列稀释,分别得到1:1×101,1:1×102,1:1×103,1:1×104……稀释的菌悬液(每个稀释度应更换无菌移液管)。
6.3.2.2 加样及培养
每个样品取3个连续适宜的稀释度,用无菌移液管分别吸取不同稀释度菌悬液0.1 mL,加至预先制备好的固体培养基平板上,分别用无菌玻璃刮刀将不同稀释度的菌悬液均匀地涂于琼脂表面。
每一稀释度重复3次,同时以无菌水作空白对照,于适宜的条件下培养。
6.3.2.3 菌落识别
根据所检测菌种的技术资料,每个稀释度取不同类型的代表菌落通过涂片、染色、镜检等技术手段确认有效菌。当空白对照培养皿出现菌落数时,检测结果无效,应重做。
6.3.2.4 菌落计数
以出现20~300个菌落数的稀释度的平板为计数标准(丝状真菌为10~150个菌落数),分别统计有效活菌数目和杂菌数目。当只有一个稀释度,其平均菌落数在20~300个之间时,则以该平均菌落数计算。若有两个稀释度,其平均菌落数均在20~300个之间时,应按两者菌落总数之比值决定。若其比值小于等于2应计算两者的平均数;若大于2则以稀释度小的菌落平均数计算。有效活菌数按式(1)或式(2)计算:
nm =
![]()
kv1/(m0v2) ×10-8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nv =
![]()
kv1/(v0v2) ×10-8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
nm — 质量有效活菌数, 亿/g
nv — 体积有效活菌数, 亿/mL
![]()
— 菌落平均数,             个
k — 稀释倍数
v1 — 基础液体积, mL
v2 — 菌悬液加入量, mL
v0 — 样品量, mL
m0 — 样品量, g
6.3.3 霉菌杂菌数的测定
采用马丁培养基,测定方法同6.3.2。
6.3.4 杂菌率的测定
除样品有效菌外其它的菌均为杂菌。样品中杂菌率按式(3)计算:
m = n1/(n1+n)×100 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式中:
m — 样品杂菌率, %
n1 — 杂菌数, 亿/g(mL)
n — 有效活菌数, 亿/g(mL)
6.3.5 水分的测定
将空铝盒置于干燥箱中105 ℃±2 ℃烘干 0.5 h,冷却后称量记录空铝盒的质量。然后称取2份平行样品(颗粒型样品,应先粉碎过1.0 mm试验筛),每份20 g(精确到0.01 g),分别加入铝盒中并记录质量。将装好样品的铝盒置于干燥箱中105 ℃±2 ℃下烘干4 h~6 h。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却20 min后进行称量。水分含量按式(4)计算(结果为两次测定的平均值):
w = (m1- m2)/( m1- m0) ×100 …………………(4)
式中:
w — 样品水分含量, %
m0 — 空铝盒的质量, g
m1 — 样品和铝盒的质量, g
m2 — 烘干后样品和铝盒的质量, g
6.3.6 细度的测定
6.3.6.1 粉剂样品
称取样品50 g(精确到0.1 g),放入300 mL烧杯中,加200 mL水浸泡10 min~30 min后倒入孔径0.18 mm的试验筛中,然后用水冲洗,并用刷子轻轻地刷筛面上的样品,直至筛下流出清水为止。将试验筛连同筛上样品放入干燥箱中,在105 ℃±2 ℃烘干4 h ~6 h。冷却后称量筛上样品质量。样品细度按式(5)计算:
s ={1- m1/[ m0(1-w)]} ×100 …………………(5)
式中:
s — 筛下样品质量分数, %
m0 — 样品质量, g
w — 样品含水量, %
m1 — 筛上干样品质量, g
6.3.6.2 颗粒样品
称取样品50 g(精确到0.1 g),将两个不同孔径的试验筛(1.0 mm和4.75 mm)摞在一起放在底盘上(大孔径试验筛放在上面)。样品倒入大孔径试验筛内筛样品,然后称小孔径试验筛上的样品质量。颗粒细度按式(6)计算:
g = m1 /m0 ×100 …………………(6)
式中:
g — 样品质量分数, %
m1 — 小孔径试验筛上样品质量,g
m0 — 样 品 质 量, g
6.3.7 pH值的测定
打开酸度计电源预热30 min,用标准溶液校准。
pH值的测定,每个样品重复三次,计算三次的平均值。
6.3.7.1 液体样品
用量筒取40mL样品放入50 mL的烧杯中,直接用酸度计测定,仪器读数稳定后记录。
6.3.7.2 粉剂样品
称取样品15 g,放入50 mL的烧杯中,按1:2(样品:无离子水)的比例将无离子水加到烧杯中(如果样品含水量低,可根据基质类型按1:3~1:5的比例加无离子水),搅拌均匀。然后静置30 min,测样品悬液的pH值,仪器读数稳定后记录。
6.3.7.3 颗粒样品
样品先研碎过1.0 mm试验筛,按照6.3.7.2的方法测定。
6.3.8 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
应符合GB/T 19524.1《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》的规定。
6.3.9 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
应符合GB/T 19524.2《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》的规定。
6.3.10 纤维素酶活、蛋白酶活的测定
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。
6.3.11 砷、镉、铅、铬、汞的测定
应符合GB 18877—2002中的5.12~5.17的规定。
6.3.12 保质期的检验
在产品说明书标明的保质期前,按6.3.1~6.3.11方法测定产品相应指标。
7 检验规则
本标准中产品技术指标的数字修约应符合GB 8170的规定;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应符合GB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。
7.1 抽样
按每一发酵罐菌液(或每批固体发酵)加工成的产品为一批,进行抽样检验,抽样过程严格避免杂菌污染。
7.1.1 抽样工具
无菌塑料袋(瓶),金属勺、抽样器、量筒、牛皮纸袋、胶水、抽样封条及抽样单等。
7.1.2 抽样方法和数量
一般在成品库中抽样,采用随机法抽取。
抽样以件为单位,小包装以每一包装箱为一件。随机抽取3~5件,每件中随机抽取一袋(瓶);若每袋(瓶)包装小于500 g(mL)的产品,应多抽几件。大包装产品以一袋(桶)为一件,随机抽取5~10件,在无菌条件下,每件取样500 g(mL),然后将抽取样品混匀,按四分法分装3袋(瓶),每袋(瓶)不少于500 g(mL)。
7.2 检验分类(略)
7.3 判定规则
7.3.1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,均为合格产品
a. 检验结果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;
b. 在产品的外观、水分、细度、pH值等检测项目中,有1项不符合要求,而其它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产品。
7.3.2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,均为不合格产品
a. 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技术指标;
b. 霉菌杂菌数不符合技术指标;
c. 杂菌率不符合技术指标;
d. 粪大肠菌群不符合技术指标;
e.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技术指标;
f. 砷、镉、铅、铬、汞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技术指标;
g.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中所测酶活不符合技术指标;
h. 在外观、水分、细度、pH值等检测项目中,有2项(含)以上不符合要求。
8 包装、标识、运输和贮存
   参见NY 885-2004《农用微生物产品标识要求》
以上就是立杉阿飞为大家分享的农用微生物菌剂的标准,大家可以参考这个去选购正规产品。
        





